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关乎着每一位师幼的健康,食品安全监管也一直是我园工作的重中之重。为认真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“民声呼应”的有关要求,肥东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为进一步做好食堂管理整治工作,完善食品安全“你呼我应”工作机制,特别邀请广大家长和师幼参与其中,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建议。
现公布食品安全“你呼我应“渠道”:
食品安全部门负责人:吴海红
电子邮箱:414627176@qq.com
肥东县实验幼儿园
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